花蓮縣富里鄉公所徵臨時人員1名 (108年12月27日)
一、職缺機關:花蓮縣富里鄉公所(108年12月27日)
二、職 稱:臨時人員
三、工作項目:
(一)辦理富里米認證、稻米檢驗及農業課相關業務。
(二)協辦農業課行政業務與核銷作業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工作地點:花蓮縣富里鄉公所稻米檢驗站
五、名 額:1名。
六、工作期間: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七、資格要件:
(一)高中、職(含)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電腦操作能力。
(三)具有汽車或機車駕照。
(四) 具備「蔬果農藥殘留快速檢驗技術或稻米加工業米穀檢驗人員初級研習班訓練合格證書」者尤佳;若未具備者,須於一年內取得是項證書(須自費)。
截止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下午5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