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資源回收有哪些項目? 清潔人員若拒收怎麼辦?

1. 一般廢棄物應回收項目有:
紙類(含鋁箔包、紙容器)、鐵、鋁、玻璃類容器、塑膠類(不含塑膠袋)、乾電池、汽機車車輛、腳踏車外胎、鉛蓄電池、電視、洗衣機、電腦等電器設備、日光燈管、農藥廢容器等。
2. 清潔人員應依據當收項目予以回收,不得拒收,若有類似情事,請速反應本所清潔隊處理 (電話:03-8831111 分機: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