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缺機關:花蓮縣富里鄉公所
二、職 稱:課長
三、職 系:經建行政
四、職務列等: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
五、名 額:1名
六、工作地點:花蓮縣富里鄉公所(花蓮縣富里鄉中山路376號)
七、資格條件:
(一)現職公務人員,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具薦任第七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者。
(二)具調任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農林漁牧職組)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條己屆限齡退休者。
(四)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農業、農產貿易、經濟、行銷相關科系畢業或具農藝實務經驗者尤佳。
聯絡電話:(03)8831110分機125茹小姐
公告期間:自111年5月21日起至11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