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缺機關:花蓮縣富里鄉公所 二、職 稱:村幹事 三、職 系:綜合行政 四、職務列等: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五、名 額:1名 六、工作地點:花蓮縣富里鄉 七、資格條件: (一)現職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委任第4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二)具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條己屆限齡退休者。 (四)未有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之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一、職缺機關:花蓮縣富里鄉公所 二、職 稱:村幹事 三、職 系:綜合行政 四、職務列等: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五、名 額:1名 六、工作地點:花蓮縣富里鄉 七、資格條件:
(一)現職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委任第4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二)具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條己屆限齡退休者。
(四)未有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之限制轉調之情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