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花蓮縣富里鄉公所徵約僱人員(職務代理建設課、農業課技士)(109年01月15日)

  • 發布單位:花蓮縣富里鄉公所

一、職稱:約僱人員(職務代理建設課技士)
二、職等:相當5等,薪點280
三、名額:2名、備取2名。
四、工作地點:花蓮縣富里鄉公所
五、工作內容:辦理建設課及農業課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六、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09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七、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高中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經驗者。

(二)熟悉WORD、EXCEL 等電腦軟體操作,如具有採購證照、勞安證照或公共工程等相關證照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事之一者。

(四)為符合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徵具有原住民者及身障人士優先。

 

報名截止時間:自即日起至109年1月31日止(星期五)

聯絡電話及人員:03-883111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