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富里鄉公所徵約僱人員(職務代理農業課辦事員)
一、職稱:約僱人員(職務代理農業課辦事員)
二、職等:相當3等,薪點220
三、名額:1名、備取1名。
四、工作地點:花蓮縣富里鄉公所
五、工作內容:辦理農業相關業務。
六、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七、資格條件:
(一)高中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熟悉WORD、EXCEL 等電腦軟體操作,如具有採購證照、勞安證照或公共工程等相關證照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事之一者。
(四)為符合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規定,徵具有原住民者優先。
八、聯絡方式:
(一)檢附證件: 1.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履歷表格式下載:銓敘部全球資訊網/下載專區/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並填寫自傳及貼上相片、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3.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證明或工作證明資料佐證影本等各1份。
(二)報名方式:於截止日前親自或委託送至本所人事室,或以掛號郵寄「花蓮縣富里鄉公所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本所約僱人員-職務代理農業課辦事員),並請於截止日前寄達本所(不以郵戳為憑,請注意送達或寄達之時效,應於截止日前完成)
(三)報名地址:花蓮縣富里鄉中山路376號。
(四)本次甄選錄取1名,證件不齊或逾期者不受理報名,資格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必要時電話通知實施面試。
(五)錄取後須查驗文件正本,如查明所檢附影本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除撤銷錄取資格外,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九、報名截止時間:自即日起至106年3月20日止(星期一 )。
十、聯絡電話及人員:03-883111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