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花蓮縣富里鄉公所徵土木技士1名..

花蓮縣富里鄉公所徵土木技士1名
一、職缺機關:花蓮縣富里鄉公所
二、職  稱:技士
三、職  系:土木技術
四、職務列等:委任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五、名  額:1名。
六、工作地點:花蓮縣富里鄉公所
七、資格條件:經銓敘部審定現敘土木工程職系或同一職組委任第3
職等(合格實授)以上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八、工作項目:辦理土木工程職系相關業務。
九、應備文件:
1.請以A4格式依序檢附以下影本(並均書明「與原件相符」字樣及加蓋私章),A.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需親自簽名、附最近照片)、B.考試及格證書影本、C.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D.現職派令及現職銓敘部銓審函影本E.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最近5年獎懲令,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之職務,並註明聯絡電話、手機號碼,並依序將下列資料,親送或「寄達」花蓮縣富里鄉公所人事管理員收(花蓮縣富里鄉中山路376號),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初審合格者得視需要擇期面談(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3-8831111轉125
2.本次甄選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1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應試人員均不適當本所得予從缺。
十、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5年4月21日止。(以郵戳為憑或親自「委託他人送達」,逾期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