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放時間:自即日起至110年11月22(星期一)止。
2.領取地點:各村辦公處
3.注意事項:
(1)請攜帶本人身分證及印章領取重陽敬老禮金。
(2)領取對象資格::本縣縣民於重陽節年滿八十五歲(含當日,以實歲計)設籍本縣三個月以上並實際居住,
且於發放敬老禮金時尚健在者。
(3)致贈標準:年滿85歲至89歲:3,000/人。年滿90歲至99歲:5,000/人。
(4)本人不能親自領取者,得由家屬代領,並攜帶雙方身分證、印章領取。
(5)請依指定地點、時間領取,發放時間自即日起至110年11月22(星期一)止,逾期不再發放。
(6)禮金發放期間因村幹事可能公出至長者家中發放禮金,如欲至村辦公處領取請事先聯絡轄內村幹事。
(7)因應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指引-人潮擁擠及密閉空間務必戴上口罩,並保持適當間距。